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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夏烨律师(手机:18001606539)
上海资深劳动律师,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执业至今代理了大量劳动纠纷案件,范围涵盖劳动合同、工伤赔偿、竞业限制、辞退解雇等方面,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得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上游刃有余,担任沪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。
执业证号:13101200610592188
在线 Q Q:1290775528
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影广场B座1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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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
来源: 互联网转载 作者:未知 发表日期: 2017-11-23 10:10:47 阅读次数: 1918 
上海劳动律师  夏烨律师 咨询电话:18001606539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沪人社规〔2017〕12号

各委、办、局,各控股(集团)公司、企业(集团)公司,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有关用人单位:
 
  经市政府同意,从2017年4月1日起,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  一、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为2300元。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,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:
 
  (一)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。
 
  (二)中夜班津贴、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。
 
  (三)伙食补贴、上下班交通费补贴、住房补贴。
 
  (四)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。
 
  二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调整为20元。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。
 
  三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。
 
  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3月31日

 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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